2017年,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积极缓解广大青少年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与体育场馆资源供给不足之间的矛盾,促进全民健身事业的繁荣发展。但是,各地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凸显了三个问题:一是外来运动人员的安全谁负责?二是校方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学校的财产安全谁保障?三是场馆运行成本谁买单?
为此,市政协委员通过广泛调查,综合广大市民的意见,建议如下:一是学校体育场馆应该有严格的安全管理规范,明确责任区分办法,比如安全风险如何防控,突发情况的处置预案措施;二是学校体育场馆在满足本校师生日常体育活动需求的基础上,应向社会公开标明开放的容量和时间段;三是开放的体育场馆、各类设施和器材要保证安全可靠,外来人员也要对校方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学校的财产安全负责,可安装摄像头进行监控;四是有各级财政资金补助的体育场馆应当免费开放,其它场馆可以适当收取一定运行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