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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促进宗教工作健康发展
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促进宗教工作健康发展
——关于巴中市构造中国特色宗教事务管理体系的调查
作者:市民宗办    文章来源:市民宗办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5-1-29
    近三年来,巴中市对构建中国特色宗教事务管理体系进行了一系列探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践行的主要工作

    1、搞好新形势下的宗教团体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其作用。随着城镇人口的迅速增多,城镇信教群众的数量也随之增长,加强宗教团体自身建设,适应城镇化进程中的新形势显得尤为必要。按照《宗教事务条例》的规定,我市不断加强对宗教团体内部管理组织的建设指导,分别情况采取民主协商或民主选举的办法,本着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选人用人原则,从2012年以来,顺利组建了市(县、区)各类各级宗教团体组织建设,努力使中青年教职人员成为宗教团体和活动场所民主管理组织的中坚力量。在完成组织建设的同时,我们还注重指导宗教团体及所有开放宗教场所建立民主决策机制,避免“一言堂”、“家长制”等现象的发生,努力提高宗教团体及场所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解决问题的能力。去年以来,我们先后三次集中举办了全市性的宗教教职人员培训班,加大教职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促进教职人员的政治素养、文化素养、管理素养、宗教素养、道德素养、服务素养全面提升。在集中培训的基础上,我们定期组织各宗教团体负责人集体学习、讨论,使其及时了解基本国情,时事政治、国际国内形势,提高他们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防渗透意识。从而浓厚了学习和坚持教义教规的氛围,增强了民主管理意识,淡化了商业化倾向。我们还鼓励宗教团体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最大限度调动宗教团体、主要教职人员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他们在调处宗教领域矛盾隐患纠纷中的积极作用,有效构建了宽领域、广参与的宗教工作大格局、新体系。

    2、构建载体,助推宗教慈善事业发展。为更好地发挥宗教界参与社会慈善工作的积极作用,我们积极搭建活动平台,汇聚宗教界的正能量。一是组织开展了“慈爱人间、五教同行”宗教慈善周活动。引导宗教界在捐资助学、扶贫帮困、安老助医、志愿服务等方面开展社会公益活动,扩大宗教界参与慈善事业的力度和广度。二是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活动。我们通过“中国梦、我的梦”演讲、宗教工作座谈会等活动,弘扬宗教慈善精神,推动宗教慈善事业发展,让广大信众亲身体会参与宗教慈善活动的乐趣和意义,践行自己的信仰。三是建立激励机制。我们依托平安宗教活动场所、和谐寺观教堂、“双文明”创建等活动,将参与慈善公益事业情况与创建考评相结合,对积极参与宗教慈善活动,做出较大贡献的宗教活动场所予以表彰奖励。通过以上各类平台及激励,全市宗教领域在近两年扶危济困5000多人,义诊3000多人,护老助残达800多人次,赠送衣物等折币20多万元。

    3、做好宗教信息工作,为决策提供依据。为宗教工作决策提供有力依据。我们组建了全市性的信息员工作队伍,并开办了信息员培训班,促使信息员善于把握工作走向和脉搏,积极提供对领导有参考作用、对面上有指导作用、对基层有借鉴作用、对群众有服务作用的信息,努力使每条信息在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上有亮点,在报送日常工作上有地域特色,在总结经验性上有典型意义,从而提升了信息的档次。为了进一步做好信息工作,我们还坚持“准、全、快”三字决,即注重实事求是、准确全面、报送及时,反映成绩恰如其分,反映问题真实可信。在报送之前要深入基层并阅读相关的资料,掌握工作的“来龙去脉”,理清思路,提出决策建议,让报出的每篇信息,真正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参在点子上,谋在关键处。对于调研类信息,认真坚持了“三有”,即“有高度、有深度、有参考性”。由于如此,我们的信息工作每年均被省民宗委评为信息工作先进单位。2014年共向省民宗委报出信息118条,调研材料14篇,其中宗教信息54篇,宗教工作调研报告7篇,绝大部分被上级采用。

    4、坚持宗教健康发展,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我们采取“关、停、改、拆四个一批”的办法,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一是关闭一批。对那些涉教敛财,或借宗教搭台、行经贸唱戏的场所,坚决停止一切非法宗教活动,给予关闭,我们正式出文通知,禁止通江等9个活动场所的不法开放。二是停止整顿一批。对那些管理混乱,或封建迷信泛滥,或信仰明显被误导的场所则责令立即停止活动,整顿完成后经验收合格给予开放;对那些规模不大,影响有限,又有一定历史渊源的场所,则并入附近较大规模的场所活动。三是改作他用一批。对近年来违规新建,信众较少的民间信仰场所,在做好相关工作的基础上,改作文化活动等设施,交由当地进行监管,防止反弹。四是拆除一批。对涉及近年来违规新建,或涉及迷信活动、邪教组织活动的场所,依法拆除。经过这些办法,有效治理了非法宗教活动。巴州区基督教不法场所达100余个,最典型的是去年羊凤街道一些不法基督教徒利用圣旦节之机非法聚会200余人宣传歪理邪说。我们得知情况后,立即责成巴州区民宗办配合政法、公安部门抓获主要骨干近20人,即时惩处了非法组织者,教育了不明真相的群众。为了抵御渗透,我们积极开展了法律进寺观教堂活动,重点组织学习了《宪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有效提高了宗教领域学法、守法、执法意识。截止去年12月底,市民宗办共编印宗教政策法规专辑三期,共1000余本,印发宣传资料1200份、制作宣传展版50余张、悬挂横幅标语109条,69个正规宗教场所掀起了学习法律的热潮。

    5、面对实际,强化农村宗教活动管理。宗教工作重点在农村,我们采取“五个加强”,强化农村宗教活动管理。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完善(镇、乡)、村宗教工作机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农村宗教问题有人抓、宗教活动有人管,并能做到及时、妥善解决问题。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农村基层干部以正确的理念、科学的方法、合法的手段对待宗教,加强对宗教界人士教育,促其不组织、不参与非法宗教活动。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培训,培养一支大局意识强、宗教专业精、能征善战、敢管善管的宗教干部队伍。四是加强科学引导。引导宗教界深入挖掘和阐述宗教教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中国梦”凝聚广大信众的力量,为实现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五是加强依法管理。以《宗教事务条例》为依据,以“创建活动”、“学习月”为平台,严格落实国宗局等“十部门”文件精神,开展乱建寺庙治理专项整治行动,打击非法,保护合法,真正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

    6、从严从实,努力做好宗教数据信息采集工作。在省民宗委的统一部署和有力指导下,我们高度重视宗教数据信息采集工作。在数据库信息采集的关键时候,市民宗办主要负责人专门主持召开了数据信息采集例会,掌握进度、解决问题, 并多次亲自向有关县(区)宗教办打电话,催要宗教数据。为扎实推进信息采集工作,去年5月上旬,市民宗办专门举办了数据库信息建设工作培训班,负责信息采集的综合科长集中时间进行培训,学习国宗局下发的《宗教基础信息采集工作手册》和国宗局关于审核修改宗教工作基础信息数据的通知,在培训会上对信息采集的时间安排、上报程序进行了具体部署。严格依据政策规定审核数据信息,为确保采集的信息真实有效合规,我们坚持了“三检”过关:一是自检;二是复检;三是复核,从而确保了全市宗教信息数据采集上报工作按期按质完成。

存在的主要问题

    1、教风不正,守法持戒问题突出。我们认为宗教教风守法是根本,是宗教教职人员的首要义务;持戒是基础,是宗教教职人员的本分。“守法”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是搞分裂渗透活动;参与非法组织,破坏社会稳定的;藏匿反对宣传品,听信、制造和传播谣言,蛊惑人心;插手和干预行政、司法、教育、婚姻和农民生产生活;巧立名目,擅自举办大型宗教佛事活动;向信教群众乱摊派,大量敛财,肆意挥霍信众财物;大兴土木,乱建扩建寺院殿堂和大型佛像。“持戒”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是:活佛长期不驻寺、不管寺,不模范带头持戒,僧尼长期游离在外;宗教教职人员拜金享乐,铺张攀比;不遵守寺院教规戒律,不服从寺院管理,败坏教风;有意制造宗教寺院内部和教派之间事端;不为信教群众尽义务;不安心修法,热衷于追逐名利;职业道德低下,不遵守社会公德,严重损害宗教形象。

    2、民间信仰负面影响大。民间信仰负面影响不小。一是滋长了封建迷信活动死灰复燃。民间信仰中封建迷信活动时有发生,一些神汉巫婆将迎神等封建迷信活动转入民间信仰,引诱普通信众上当受骗,严重干扰了群众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二是影响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一些卜卦、算命等活动在农村时有发生,有些未成年人参与其中,特别是中小学生参与烧香许愿和迎神等民间信仰活动,有碍青少年身心健康和思想进步,影响科学技术的普及。个别民间信仰因疏于管理,还成为藏污纳秽之所,一些赌博者将民间信仰场所作为赌场,以逃避打击。三是助长了活动场所乱建滥建之风。许多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擅自拆、扩建,又疏于内部管理,造成大多数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档次低、品味差、房屋质量不达标,给今后的规范监管工作造成很大的困扰。

    3、现有宗教活动场所分布受到严峻挑战。随着城乡之间信教群众流动规模逐年增大,且很大程度上是单向地由农村流向城镇,因而更加造成信教群众的集聚化,导致城镇信教群众数量增多,现有宗教活动场所承载严重超负荷,不能满足信教群众的信仰需求,甚至带来安全隐患。一些新建城区由于没有或宗教活动场所数量很少,不能满足信教群众正常宗教生活需求,于是一些非法宗教组织乘虚而入发展成员。去年,香港、澳门的一些不法基督教徒就先后到巴州区南坝一带招募过教徒前往受训。国外一些宗教组织也先后到巴中抛出了有偿捐赠。好的是,这些行为均受到了巴中宗教工作部门的严厉制止。还有个别佛教僧人购置商品房举行聚众诵经,与不信教群众时有发生矛盾纠纷。

    4、民间信仰与宗教混杂,实施宗教事务管理进退两难。由于历史的原因,全市有民间信仰的群众不低于60万人。这60万人中存在大量信教群众。全市民间信仰场所仅庙会活动点就不少于100处,这些庙会集物流和文艺演出为一体,还办素席宴客,吸引着广大信教群众和普通群众,这些庙会少则上百人,多则上千人,场面十分壮观,对周围群众的思想影响极大。对这些现象有关部门特别是农村干部是不愿管,不能管,不敢管。在此情况下,一些打着基督教愰子的邪教组织乘机开展一些地下违法活动,使部分信众偏离了信仰方向,他们煽动宗教狂热,鼓吹什么“听神的,不听人的”,严重阻碍了政府宗教部门对农村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

    5、宗教工作复杂化与时俱进,问题处理难。随着农村城镇化步伐的不断加快。宗教界与外界,甚至与世界各国宗教的交往不断增多,宗教问题政治化日益明显。境外一些宗教组织渗透渠道更加多样、范围更加扩大、形式更加隐蔽、手段更加现代化。他们或以旅游观光、文化交流、教育科研、经贸合作、慈善救济等合法活动为掩护,通过非宗教渠道对我市进行宗教渗透。一些刚由农村进入城镇的教职人员和信徒大多数是留守老人,他们群体素质比较差,信仰不纯正,法治意识淡漠,邪教组织的渗透最容易与家庭势力和地方势力掺杂,使简单的矛盾纠纷复杂化,使从事宗教工作的同志处理起来感到棘手,往往会采取拖延的办法去应付,结果使一些矛盾不能得到及时解决,越积越重、越积越难解决。

几点建议

    如何进一步构建中国特色宗教事务管理体系,我们提出几点建议。

    一要全面正确地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各级党委、政府要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信教群众以科学的、历史的观点正确看待宗教问题,正确看待宗教工作,全面贯彻党的宗教自由政策。要尊重群众信仰宗教的自由和不信仰宗教的自由,关心和引导广大群众的宗教信仰需求,既不用行政手段压制宗教,也决不能放弃对宗教事务的管理。要积极挖掘和利用宗教中的积极因素,进一步研究和探索宗教服务社会的途径和方式,鼓励和支持宗教界多行善举,多做义事,惠及群众,造福社会。要坚持权利和义务的统一,加强对信教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法治教育,努力使广大信教群众在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促进社会和谐等重大问题上形成共识。

    二要坚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把宗教事务纳入法治化轨道。宗教活动是在社会中进行的,必须纳入依法管理的范围。依法管理的原则就是: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打击犯罪,保证正常宗教活动规范有序进行。要牢牢掌握工作主动权和领导权,要把握标准,讲究方法加大对地下非法宗教势力骨干人员的教育转化力度,对少数违法犯罪分子,要依法坚决打击,毫不留情。特别是对一些打着宗教旗号的邪教组织,要发现一起、取缔一起、打击一起,绝不手软。

    三要坚持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原则,坚决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作为宗教组织,必须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抵御渗透是当前宗教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级领导干部务必要有十分清醒的认识,决不能有任何的含糊。要自觉把抵御渗透同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相结合,同解决信教群众生产生活的实际困难相结合,同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相结合,形成宗教界、信教群众与党和政府共同抵御渗透的局面。

    四要进一步加强爱国宗教团体建设,不断提高宗教团体事务管理能力。进一步加强爱国宗教团体建设不仅十分重要,而且十分紧迫。宗教团体建设要从思想政治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宗教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三个方面努力。要继承和发扬爱国爱教的优良传统,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道路,要严格按照中央提出的“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管理上有能力”的标准,不断提高宗教团体领导班子的整体素质。各级宗教团体要结合自身的特点,把人才队伍建设作为宗教团体自身建设的重中之 重来抓,采取有效措施,开辟多种渠道,严格培养标准,加强培训管理,切实抓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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